香港永久居民申請指南
不是只看「七年」,而是七年內是否通常居住香港。用時間線、文件清單和官方入口,整理自己的永居申請準備。
資料核實:2026-09-17
七年不會自動變永居
申請人需要向入境處提交「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申請;提交時亦必須身在香港並合法逗留。
先分清四個概念
香港身份證、永久居民和居留權不是同一回事。
香港居民
獲准在香港居住的人士,包括永久及非永久居民。
香港身份證
身份證明文件,不代表持有人一定有居留權。
香港永久性居民
符合《基本法》及《入境條例》相關類別的人士。
香港居留權
可在香港入境及居留,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並享有相關法定權利。
七年時間線計算器
只用來整理資料,不代表入境處確認的合資格日期。
參考七年日期
輸入日期後顯示
不能只按身份證簽發日期推算,實際起點要看合法身份、抵港和通常居住情況。
續簽提醒
填到期日後顯示
永居結果未正式核實前,仍要保持合法逗留,不應停止續簽。
風險提示
仍要保存七年間身份、住所、工作、稅務、家庭和離港紀錄。
此日期只是整理資料的參考,不是入境處確認的永居合資格日期。
什麼是通常居住
不是單純計算每年在港多少天,而是看香港是否你的實際生活中心。
沒有任何一份文件可以單獨保證申請成功;入境處會按整體事實審核。
離港會否中斷七年
不代表七年內完全不能離港,但較長或頻繁離港需要更完整解釋。
公司長期派駐內地
準備香港僱傭合約、公司派駐信、薪金及 MPF、香港住所、家庭在港資料。
經常香港深圳兩邊走
準備香港工作及住所、跨境原因、家庭生活中心、稅務及銀行紀錄。
疫情或限制下長期離港
準備離港原因、當時政策或交通限制、香港住所及僱傭關係、回港安排。
回內地照顧家人
準備親屬關係、醫療或照顧需要、離港起止時間、香港工作及住所是否保留。
海外留學或培訓
準備課程、資助、是否由香港僱主安排、香港住所及完成後回港紀錄。
不應寫成每年住滿 180 或 183 天一定獲批。離港時間只是審核因素之一。
哪些逗留情況不能直接當作通常居住
學生時間不是一概排除,但部分身份或期間依法不被視為通常居住。
家庭成員不是一人滿七年全家自動永居
每名家庭成員按自己的身份、起點、居住期和證明分別審核。
續簽與永居申請不要混為一談
提交永居申請,不等於原有逗留期限自動延長。
不應這樣做
- • 認為已住近七年便不再續簽
- • 簽證到期後才等待永居結果
- • 提交永居申請後停止處理逗留期限
申請前文件清單
這不是封閉式清單;入境處可要求補交其他資料。
基本身份文件
居住證明
工作及業務證明
稅務及家庭生活
離港證明
證明文件健康度
只整理文件狀態,不自動判定符合或不符合永居。
已準備
0
部分缺少
0
尚未整理
6
簽證、電子簽證、續簽批准、身份轉換紀錄
租約、業權、公用賬單、住址更新紀錄
僱傭合約、在職證明、薪金、派駐資料
報稅、評稅、繳稅、強積金供款
配偶、子女、在學、醫療與保險紀錄
出入境紀錄、原因、時間和香港聯繫證明
建議製作七年證明時間線
不要到申請前才找七年前資料,每年一張卡會更容易補件。
第1年
身份、工作/就學、香港住所、稅務/MPF、主要離港。
第2年
身份、工作/就學、香港住所、稅務/MPF、主要離港。
第3年
身份、工作/就學、香港住所、稅務/MPF、主要離港。
第4年
身份、工作/就學、香港住所、稅務/MPF、主要離港。
第5年
身份、工作/就學、香港住所、稅務/MPF、主要離港。
第6年
身份、工作/就學、香港住所、稅務/MPF、主要離港。
第7年
身份、工作/就學、香港住所、稅務/MPF、主要離港。
如何取得出入境紀錄
出入境紀錄只證明日期,不能單獨證明香港是生活中心。
永久居民資格核實流程
官方申請按鈕直接連至 GovHK 或入境處,Tripy 不代辦、不收集完整身份文件。
01
確認可能符合資格
查看七年通常居住期、國籍、身份及是否有逗留空檔。
02
整理證明文件
按年份整理居住、工作、稅務、家庭及離港資料。
03
提交資格核實申請
申請人提交時必須身在香港並合法逗留;可按入境處現行渠道提交。
04
等待審核或補件
入境處可能要求補交文件、解釋離港紀錄、提供正本或安排會面。
05
收到結果後辦證
資格獲核實後,按通知辦理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永久居民身份證、特區護照和回鄉證
三者不是同一份證件,也不會互相自動發出。
取得永居後還要做什麼
核實結果只是下一步開始,身份紀錄和機構資料都要更新。
取得永居後長期離港會怎樣
中國籍與非中國籍永久居民的離港後規則不同,不要把 36 個月套用到所有人。
部分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若已不再通常居住香港,並連續不少於 36 個月不在香港,可能喪失香港居留權,但一般會依法自動取得香港入境權。入境權與居留權並不完全相同。
七年前開始保存的文件
把每年文件先存好,七年後才不會到處追資料。
FAQ
內地人士最常問的永居與七年居留問題。
不是。申請人需要符合連續通常居住七年等法定條件,再向入境處申請核實資格。
官方資源
資料最後核實:2026-09-17
本頁只提供香港居留權及永久性居民申請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移民意見或資格保證。「通常居住」及永久居民資格由香港入境事務處按法例和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審核。如個案涉及較長離港、逗留空檔、國籍或複雜家庭身份,應直接向入境處或合資格專業人士查詢。
